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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尹业红)胡某与王某于1984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198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小孩。原本双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由于王某同异性朋友产生不正当关系,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经常吵架,胡某对王某的行为实在难以忍受,多次向王某提出离婚,均遭到王某的拒绝。2013年,王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胡某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胡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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