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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商业活动日益活跃,自然人之间的各种借款活动也越来越多,于是,各行各业有越来越多的人员询问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于该法条规定不太具体,为使人们有更深入直观的理解,我们可以从其他法条进行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从以上法条的内容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非常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保证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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