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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随意约定吗?

发布时间:2016-08-2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杨奇)由于没有繁琐的借款手续和各种担保,民间借贷以它方便、快捷的特点,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趋之若鹜,而出借人也越来越倾向于向借款方收取利息,由于民间借贷是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因此,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民间借贷利率可以由借款双方自由约定,这也是一种私法自治的体现,这种观点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该法条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有明确规定,不能自由约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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