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6-08-2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尹业红)吉某与王某认识多年,二人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一日吉某因孩子生病住院急需一笔钱,就向王某提出借款,王某取了2万元现金交给了吉某,吉某没有给王某出具借条,当时在场的人有刘某和何某。吉某的孩子出院都一年多了,吉某也没有给王某还款。王某让刘某和何某给自己写了一份证词后,到法院起诉吉某,要求吉某归还借款2万元。王某在起诉后申请刘某和何某出庭作证,刘某和何某同意出庭作证,但提出让王某支付交通费和误工损失。刘某和何某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的规定,刘某和何某出庭作证是根据王某的申请,刘某和何某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应由王某先行垫付。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