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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能作为保证人吗?

发布时间:2017-02-0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那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能否作为保证人对外提供保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但必须要有企业法人的授权,否则不能作为保证人,其做出的保证行为在法律上也无效。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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