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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车辆不过户,你的信用可能存在风险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20年5月7日原告刘某经中间人徐某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卖给被告王某,徐某与王某签订了机动车交易合同书,约定交易以前车辆发生的一切事宜及扣分由徐某承担,交易以后车辆发生的一切事宜过户、提档费用及车辆扣分均由被告王某承担。

  经审理,车辆卖给被告王某后,王某因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罚款2650元及罚分66分的处罚,但均未处理,由于车辆还未进行过户,王某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罚款罚分都记在刘某身上,对刘某的个人征信造成了影响,刘某因此向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车辆保全,控制车辆不在产生违法行为,并要求将车辆过户到王某名下,被告王某承认其行为造成的罚款罚分,同意缴纳罚款及罚分,但需要时间去办理,称其是因为车辆扣分,原告刘某找人堵车辱骂被告王某,把车牌也掰弯了,所以一直没有缴纳罚分罚款,由于没有车牌照也办理不了过户,需要原告刘某配合将车辆过户。

  温馨提示:在日常生活中,交易二手车辆,应及时办理车辆交易相关手续,包括车辆交易协议、过户更名、备案等,在交易时应该在协议中写明双方责任分化,在交易时应检查好车辆是否属于问题车辆,是否能够过户、能否年检、是否还有其他抵押查封等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交易的情况发生。(周聪)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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