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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学民法典|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归业主共有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于国兴)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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