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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以招嫖为幌子盗窃嫖客钱财 被批捕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制讯(冯金燕)正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专门砍向你钱包!”即便如此,还是有人经不住诱惑,最终落入了骗子的圈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伍某冬(女)。

  2021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伍某冬事前共谋,由伍某冬物色好目标人物,然后以招嫖为由,将嫖客带到出租屋。在去出租屋的路上,伍某冬电话通知李某做好盗窃的准备。

  到达出租屋后,由于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床尾放一张凳子,凳子和床之间拉有一张布,嫖客脱了衣服只能放在凳子上。在伍某冬假装与嫖客进行性交易,转移嫖客注意力的时候,由李某潜入房间,利用房间内的帘布遮挡,将嫖客衣物内的现金偷走。随后,伍某冬以各种借口不进行性交易,并离开出租屋,由李某骑电动车接应其迅速离开。嫖客发现自己的现金被偷,于是便打电话报警。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伍某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决定批准逮捕。

  嫖娼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远离违法行为,做到洁身自好。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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