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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头一万元!他为冲动买单......

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有这么一句宣传标语:不要打人,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偏不信言的周某硬是对此发起了挑战,结果可想而知,一个拳头花了他1万元,还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差点吃了官司。

  周某与同村的李某因为耕地归属权的问题在地头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周某抬手砸向李某的小轿车,造成小轿车前引擎盖损坏。后经物价局鉴定,被砸的小轿车引擎盖更换费用为6000余元,周某的行为也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积极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李某一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该起案件认定的维修方法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的毁损可通过无痕修复处理,实际损失在1000元左右,未达到故意毁坏公私财务的立案标准。且周某主观恶性小,认错态度好,也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对方谅解,经审查认定,周某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冲动是魔鬼!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当矛盾发生时切不可用拳头解决,挥舞拳头时要先算好“拳头帐”,是否能承担得起后果,切勿为冲动买单。(姜瑞 何燕燕)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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