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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警方竭力推进“断卡”行动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制讯 自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陆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据统计,今年来陆川县公安局抓获涉“两卡”人员393人,刑事拘留31人。

  11月13日,陆川县公安局依法发布《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安机关依法敦促553名陆川籍“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在2021年11月30日前到公安机关自首以来,该局共抓获涉“两卡”人员171人,刑事拘留19人。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自开展“断卡”行动以来,陆川县委、县政府,陆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部署会。

  多措并举,广劈线索

  一是通过发布公告、电话联系涉案人员等措施,讲明政策法律,让涉案人员明白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劝解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二是多警种合力,加大线索的摸排、布控,对不主动投案自首人员,采取多种侦查手段精准抓捕涉案人员。三是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提醒:

  1、限期投案自首。“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必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对2021年11月30日前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将其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2、自首从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两卡”人员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处理。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除处罚。

  3、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名下及与其交易异常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暂停手机通讯,同时党委政府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区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办理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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