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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女子自家地里烧杂草引发火灾 烧毁800亩林地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10-30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何有财)近日,巧家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犯失火罪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4年3月17日,家住巧家县老店镇某村的王某到自家耕地里烧杂草时不慎引发火灾。造成林地800亩的过火总面积。火灾发生后被告人王某积极参与救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自家耕地里焚烧杂草不慎引发大面积火灾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当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救火,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可以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王登英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辖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前述判决。(讯息来源:巧家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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